LED照明产品CE认证标准
随着人们对照明设备的节能环保越发严格的诉求,LED照明产品在受到人们欢迎的同时,对LED照明产品本省有着越来越严格的要求。我国的LED市场发展较晚,其中LED照明是发展比较好的,我国LED照明产业目前已经转入中高速发展阶段。
我国的LED照明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,会遇到多种法规标准的限制,这也就要求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商一定要熟悉相关欧盟标准。LED照明产品CE认证时,一般适用于低电压指令LVD和电磁兼容指令EMC。
LED照明产品CE认证中LVD指令主要包括以下标准:
1. EN 62031:2008,通用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;
2. EN 60838-2-2:2006,杂类灯座,LED模块连接器的特殊要求;
3. EN 61347-1:2007,灯的控制装置,通用及安全要求;
4. EN 61347-2-13:2006,灯的控制装置,LED模块用交流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;
5. EN 60968:1990+A2:1999,通用照明的自镇流灯安全要求;
6. EN 60598-1:2008+A11:2009,灯具一般要求和试验;
7. EN 62471:2008,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。
LED照明产品CE认证中EMC指令主要包括以下标准:
1. EN 55015:2006+A2:2009,无线电干扰特性,极限值和测量方法;
2. EN 61547:1995+A1:2000,日常照明器具,EMC抗扰要求;
3. EN 61000-3-2:2006+A2:2009,谐波电流辐射的限制;
4. EN 61000-3-3:2008,额定电流小于等于16A设备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限制。